渠县:保障性安居工程惠民生
“我们住进了两室一厅的*府廉租房,总算有家了。”前不久,渠县钙粉厂下岗职工刘福全告别了10多年的房客生涯,搬进了环境优美的渠县惠民苑廉租住房小区。问及感受,刘福全笑而不答,幸福之情漾于脸上。这只是渠县落实“为民办实事”,着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一个缩影。
安居乃民生之首。近年来,渠县围绕“住有所居”的目标,一手抓发展、一手托民生,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摆在为民解忧的“首发位置”,构建起多层次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努力让困难群众有房住、让企业职工能安居、让城市家园更美好。
据了解,渠县县城区常住居民约20万人,共计6.1万户,人均住房面积32平方米。城市低保家庭3000余户,人均年收入不到3600元。其中住房困难家庭1300户约5000人,人均住房面积不到10平方米,较城镇人均住房面积低31%。
为有效解决群众住房困难,渠县县委、县*府将保障性住房建设列为“重大民生工程”常抓常议。从2008年到2010年,渠县连续实施了四期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共建设廉租住房1504套、75200平方米,总投资8725万元。其中,2008年实施的“惠民苑”一期、二期工程,建成廉租住房400套、面积20000平方米,投资1945万元;2009年启动的“惠民苑”三期工程,开工建设廉租住房600套、规划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2010年启动的“惠民苑”四期工程,开工建设廉租住房504套、规划建筑面积25200平方米,并启动了417户、37500平方米的棚户区改造工程。
“我连做梦都没想到能住这么好的房子!”刘福全说,以前的租住房不足30个平方米,吃、住、睡都挤在一起,住房虽小,但一年的房租却要4000多元。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制度以来,生活艰难的刘福全一家经过申请,通过公开摇号,全家告别了“蜗居”,住上了新房。更让她高兴的是,现在住的这套廉租住房每月的租金每平方只有1.2元,一年下来租金还不到1000元。
“自下到上,我们对申请人进行层层审查和核定,由房管局公开进行抽签摇号,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和媒体的监督。”为使住房保障工作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让这一惠民*策真正惠及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渠县廉租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刘彬坦言,廉租房对申请家庭的要求十分严格,渠县城镇户口、低保或低收入家庭、无住房或仅靠在当地租房居住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而且不管是廉租房还是廉租房租赁补贴,都有严格的年审制度和退出机制。
在扎实抓好这一重大民生工程中,渠县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纳入了“为民办实事”的绩效考核机制,做到群策群力,并开通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快速通道,明确了凡是涉及到国土、税务、规划、建设、环保、林业等职能部门,实行行*事业收费全免,服务性收费减半。同时,该县还制定出台了《渠县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渠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规定》等配套*策措施,以妥善解决低收入困难群体住房。
为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渠县对保障房建设坚持“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制定*策、统一建设管理、统一开展技术服务、统一考核验收”的原则,以确保保障房建设管理和住房工程质量,使保障房建设更多地惠及民生。
随着开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相继竣工,一批批租住在简陋出租屋的城镇低收入家庭住进了崭新的廉租房里。了解到,目前渠县已有近500余户保障家庭告别了“蜗居”,住进了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