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贪官比判死刑多 刘志军律师称贪官不怕死
对于贪官获死刑,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的辩护律师钱列阳始终不认同那是最严酷的刑罚、最有震慑性的预防手段。“有的案件里,你会发现贪官被纪委找去谈话后直接就自杀了。”钱列阳认为,这本身就说明一些贪官不怕死,死对他们来说是一个更好的选择。“这几年里,
老子《道德经》里有句话是,“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字面意思就是,老百姓不怕死,为什么偏偏还要用死来吓唬他们呢?寓意为*者要善待老百姓,不能总是以刑法恐吓百姓,而要以真正让百姓爱戴的方式来治理天下,此之谓:得民心者得天下。
吊诡的是,古代哲人这种善待人民的民本主义思想,如今居然被贪官们的辩护律师演绎成了“贪官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的段子来。虽然我们并不能由此推论出这里包含着“善待贪官”的潜台词,但至少“贪官不畏死”这种说法本身,就是难以成立的。
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这些年官员自杀案例逐渐增多。据南方周末的报道,2003年8月底到2014年4月初,自杀官员多达112人,平均每年大约10人。自杀官员涉及26个省份,超过七成是处级及其以下官员,其中涉嫌贪腐的官员占自杀官员总数的二成以上。
与平均每年10位官员自杀形成对照的是,自去年以来,我国开始刮起一股打虎拍蝇风,据统计仅去年查办的案件就多达3664件,查办的官员多达4040人。就是说,一年多时间里有4040位官员涉贪,却只有10个人自杀身亡,只占到被查官员的0.2%,实在少得可怜。换句话说,充其量只能说0.2%的贪官“不怕死”,99.8%的贪官还是“怕死”,这显然与“贪官不畏死”不可同日而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