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寻妻未果身无分文 当街叫卖孩子惩罚妻子
据目击者李先生介绍,当时他路经大观商业城金穗大厦前,看见一个30来岁的男子背着一个熟睡的男孩,拉着一个路人,哀求对方:“这是我的孩子,是个男孩,已经一岁多了。我现在很困难,实在是养不了了,你能不能行行好把他带回去养,随便给我一年的抚养费就行。”见此情况,那名路人顿时瞠目结舌,旁边人也觉得不可思议,男子这一行为迅速引来了许多人旁观。随后发现此情形的一旁正在值勤的交警见状,立即通知对面岗亭的民警来处理此事,两位民警问明原因之后,觉得事态严重,立即将该男子送到了大观派出所接受处理。
原因:寻妻未果身无分文 以此惩罚妻子
随后,在大观派出所见到了该男子。据办案民警介绍,该男子名叫仇金洪,会泽县大海乡石板沟村人,现年35岁。之所以会这样做,仇某称主要是因为妻子不负责任。妻子李某不仅三天两头和他吵架,而且前不久还离家出走来了昆明。前日他背着不满2岁的儿子来昆明找妻子,不料找到妻子之后两人又大吵了一架,妻子再度出走。他一个人带着孩子,第一次到昆明这种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又身无分文,万般无奈之下想到将孩子送人,索要些抚养费,一来可以解当下的燃眉之急,二来孩子也不用跟着自己受苦,再者也惩罚一下不负责任的妻子。仇某告诉,家中90多岁的老母亲,大孩子连同自己,3三人均有残疾,生活实在是困难,或许将这个孩子送人是最好的办法。
针对此事,大观派出所办案民警告诉,虽经他们落实仇某所反映说的情况基本属实,但目前最为棘手的是仇某不能出示相关证据证明孩子为其亲生儿,目前为此,他们正和仇某所在地派出所取得联系,尽快落实孩子的出处及父母。
律师:涉嫌犯罪 贩卖儿童应负法律责任
孩子送人,父母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对此,云南华汇律师事务所的张绍益作了介绍。张律师说,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抚养、赡养义务而拒绝履行,情节恶劣的行为。它是一种不作为的犯罪,行为上只表现为弃而不养,或不给饭吃、不给衣穿,或弃于家外不顾。仇某对所生孩子负有抚养义务,其送孩子换抚养费客观上也造成了对孩子的遗弃,但他出卖孩子的真正目的在于出卖赚钱,以营利为目的,以生育作为赚钱的途径和工具,显然不属不尽赡养孩子义务的不作为,而是一种积极的不作为行为,已经涉嫌构成了贩卖儿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