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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决定任命李亦博为市政府代理市长
昨日上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会议接受徐衣显同志辞去焦作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决定任命李亦博同志为焦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修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葛探宇、乔学达、许竹英、李平启、韩明华、谢如臣,秘书长张维兴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提请接受徐衣显同志辞去焦作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徐衣显同志辞去焦作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听取审议了关于提请决定任命李亦博同志为焦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议案,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李亦博同志为焦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任命;听取审议了关于提请决定李亦博同志为焦作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议案,表决通过了李亦博同志为焦作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随后,焦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李亦博进行了宪法宣誓。
接受任命后,李亦博作了发言。他说,焦作北依太行、南临黄河,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历来是书写传奇、干事创业的热土。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焦作、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绚丽篇章的关键时刻,组织和人民把市政府工作的重任交给自己,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倍加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恪尽职守、忠诚履职,攻坚克难、锐意进取,竭尽全力把焦作的事情办好,决不辜负组织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决不辜负脚下的这片土地。
一是坚持人民至上,倾情倾力惠民生。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践行新时代群众路线,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做到政策向民生倾斜、财力向民生集中、服务向民生覆盖,全力办好省市重点民生实事,着力解决就业、教育、医疗、养老、育幼、环保等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让焦作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是自觉躬身入局,凝神聚力谋发展。始终抓牢发展第一要务,深刻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的重大要求,躬身入局、挺膺负责、干字当头,坚持项目为王,把服务企业作为重中之重,把招商引资作为“关键一招”,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头号工程”,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发挥工业项目调度机制重要作用,抓好重大招商引资活动,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加快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平台建设,不断开创焦作高质量发展崭新局面。
三是统筹城乡建设,全域一体提品质。始终坚持把推进新型城镇化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起来,以贯通融合、互促共进为方向,以百城建设提质新三年行动、乡村建设行动为抓手,加快补齐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弱项,因地制宜改造老旧小区,积极运用5G、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抓好农村改厕、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治理等工作,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打造宜居宜业城市、绿色人文城市、智慧韧性城市。
四是突出结果导向,全力以赴抓落实。强化答卷意识,把结果导向作为工作理念、工作方法、工作制度、工作标准,对所有确定的目标、敲定的事项、议定的工作,分解到部门、落实到岗位、具体到个人,以压实责任促落实、保成效。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层层推进抓落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
五是践行法治理念,清正廉洁守底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依法行政贯穿政府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依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自觉接受市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建设让人民满意的阳光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道理,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抵制“四风”,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李亦博表示,今天接过发展的“接力棒”,走进时代的“大考场”,将与市政府一班人一道,勤勉工作、担当作为,努力开创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新业绩,奋力谱写新时代焦作高质量发展绚丽篇章,以实际行动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民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孟国祥和市监委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杜玲杨丽娜报道
延伸阅读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徐衣显同志辞去
焦作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年7月4日焦作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焦作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
接受徐衣显同志辞去焦作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
报焦作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焦作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年7月4日焦作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亦博同志为焦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李亦博同志为
焦作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年7月4日焦作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焦作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李亦博同志为焦作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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