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阳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山教字〔〕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今年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招生对象
招收年满6周岁(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招生范围
东至中原路,西至山阳路,北至恩村二街,包括新城办事处辖区内学生。
报名流程
1.网上信息采集(8月1日-3日)学生监护人携带移动或联通号码的手机,及报名材料和复印件到学校招生处进行报名,由招生工作人员协助,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按照程序注册、登记信息,选择报名点(所有学生只能在报名平台选报一所申请就读学校)。
2.资格初审(8月4日-5日)进行资格审核。
3.网上录取(8月6日-15日)登录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报名地点
因新校园网络未完全调试好,暂时在恩村二街村委会院内进行招生工作。详细路线:新焦作大学北门路北往西约米,阿瓦山寨往北约米路西,恩村二街村委会院内。(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
报名材料
请将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装好,档案袋封面写清证件名称和数量,学生姓名、家长姓名及联系方式。
1.本市常住户口的招生对象需提供户口本和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户口与房产地址须一致,户主及房产所有人须为学生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未交付的房产、不具备基本生活居住条件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焦政办〔人为〕号)要求,征迁居民利用补偿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其子女可在被征收区域或新购商品住房区域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原籍户口本、居住证、住房证明(租房合同或自有房屋产权证明,居住处所为单位提供的住房,由单位出具证明并提供住房的权属证明)、务工证明(劳动合同;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
3.市五城区以外的农民在焦作市区购房并取得居住证后,其子女进城接受义务教育享有与城镇居民子女同等待遇,需提供居住证、房产证、原籍户口本。
4.南水北调绿化带征迁户子女入学需按《焦作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南水北调工程征迁居民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焦教发〔9〕号)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5.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武警官兵)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需提供户口本、房产证以及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警察、因公伤残警察证明,有相关证书的可交验证书。
6.在焦作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教人〔〕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焦作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焦政办〔〕号)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复印要求
复印件均为A4纸,户口本复印户主、学生及学生父母页,身份证为父母双方正反两面复印一张,其它证件复印主页。
转学生办理
转学生办理时间为8月25日。请准备转入人民路小学二到六年级的学生监护人,带学生到学校新校区教导处来办理转学,注意携带相关材料和文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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